威海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威海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威海职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根据威海职业学院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2018年威海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等条件;

(五)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截至报名时间)。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威海职业学院2018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见附件,以下简称《需求计划表》)。除符合《需求计划表》中所设岗位要求的人员外,与我院设置专业相符或相近的博士研究生也在公开招聘范围内。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将简历发送至威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箱zhgc423@126.com,组织人事处根据简历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首先由相应部系进行人才需求情况论证,部系论证通过后,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研究,确定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向威海职业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资料为(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报名之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具有博士/博士研究生学位学历的高层次人才,考试采取简化程序的方式进行招聘,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考核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应聘人员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70分以上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考察体检

威海职业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提取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威海职业学院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威海职业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由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威海职业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相关要求,《需求计划表》中所列教师岗位,需在一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威海职业学院解释为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电话: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31-5190828

威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电话: 0631-5700269

附件:威海职业学院2018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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