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教师
[招聘公司]
中共黑龙江省鹤岗市委党校
[职位类型]全职
[薪金待遇]面议/月
[招聘人数]7人
[性别要求]不限
[学历要求]硕士
[工作地区]黑龙江省 / 鹤岗市
[所属行业]院校/高等教育
[工作经验]1-3年
[查看次数]3509次
[刷新日期]2012-06-29
[截止日期]2013-06-29
[职位描述]一、招聘对象
具有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专业
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汉语言文学、法学等专业或相近专业。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品行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原则要求在35周岁以下,有实践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前,由学校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2、组织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分为自选题目试讲和命题试讲,自选题目试讲时间为40分钟,命题试讲时间为20分钟。面试评委由校领导和专家评委组成,根据成绩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3、体检和考核。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凡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公示及录用。根据面试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合格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 人事编制手续。聘任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未参加工作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原有公职身份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 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