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教师
[招聘公司]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2012年人才招聘计划
[职位类型]全职
[薪金待遇]1万以上/月
[招聘人数]16人
[性别要求]不限
[学历要求]博士
[工作地区]福建省 / 厦门市
[所属行业]学术科研/院所
[工作经验]3-5年
[查看次数]6652次
[刷新日期]2012-10-09
[截止日期]2013-10-09
[职位描述]一、招聘条件
1.“985”、“211”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能够履行厦门大学助理教授相应职务岗位职责。详见《厦门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例(试行)》及《台湾研究院教师职务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细则》(厦门大学人事处网页-重要专栏-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专栏)。
2.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人才可放宽限制。
二、招聘专业和人数
1.所需专业: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等专业。
2.计划招聘人数:1-2名。
三、待遇情况
受聘教师实行聘用制,享受厦门大学同级职务教师同等待遇;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引进人才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安家费和住房货币化补贴,并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