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教授、副教授
[招聘公司]
兰州大学文学院2013年人才招聘计划
[职位类型]全职
[薪金待遇]面议/月
[招聘人数]5人
[性别要求]不限
[学历要求]博士
[工作地区]甘肃省 / 兰州市
[所属行业]院校/高等教育
[工作经验]1-3年
[查看次数]4182次
[刷新日期]2012-10-27
[截止日期]2013-10-27
[职位描述]一、招聘学科专业
1.教授、副教授
汉语言文字学、文艺学、中国古典文献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戏剧戏曲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2.选留应届博士研究生
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戏剧戏曲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二、基本条件
1.教授、副教授
(1)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2)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985工程”院校或“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院校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
(3)胜任主干课或核心课程教学,能够承担研究生培养和本科生教学任务。
(4)学术造诣深,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在科研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或主持过重要科研项目,具备承担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岗位责任的能力。
2.应届博士研究生
(1)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985工程”院校或“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院校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
(2)专业知识扎实,适合高校教学工作
(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CSSCI)发表两篇以上论文。
应聘者须参加学院面试:试讲和答辩,报告教学和科研工作,回答问题。
兰州大学文学院办学历史悠久。1928年创建兰州中山大学国文系,建国后成立中国语言文学系,2004年改为文学院。作为国内较早的中文学科之一,学院秉承了浓厚的人文学术传统,在80年几代人的艰苦努力下,形成了稳重求实、锐意进取的良好学风,为国家培养了大批英才,也为20世纪中文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在新的世纪,兰州大学文学院将依照兰州大学“做西部文章,创一流大学”的办学宗旨,继续加强学科建设,充实师资力量,完善教学设施,为把兰州大学建设综合性、研究型、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做出更大的贡献。
机构设置
学院实行党委与行政班子集体领导。党委下设12个党支部、学生工作组、工会、团委、学生会和研究生会。行政下设6个研究所、1个教育中心、学院办公室、资料室、《秘书之友》和培训部。
学科建设
学院以科研和教学为基础,将学科建设视为学院工作的支撑点和着力点。学院现有汉语言文学和戏剧影视文学两个本科专业,具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设有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六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戏剧戏曲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具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二级学科博士点。2006年、2010年,中国现当代文学二级学科均列为甘肃省省级重点建设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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