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喀什大学建设步伐,学校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力度,使人才引进工作更好地为学院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对象
1.第一层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第二层次:曾进入第二轮评审的院士候选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的学科带头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名师;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或以上条件相当水平者;
3.第三层次:曾入选各省市设立的省级学者和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海外著名大学教授或相当层次人才;或以上条件相当水平者;
4.第四层次:教授;
5.第五层次:博士;
6.第六层次:任职年限满三年及以上、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副教授;
7.第七层次:优秀中青年硕士;
8.第八层次:我院2014年新办、紧缺专业所需的硕士研究生及部分优秀本科毕业生。
以上八个层次的人才招聘对象中,第一、第二、第三层次不受年龄限制;第四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第五、第六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第七、第八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招聘人才享受的待遇
招聘的八个层次人才除享有我院编制内同类人员各项工资及福利外,还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1.第一、二、三层次人才待遇面议。
2.第四层次:教授
(一)免费提供一套面积为120m2的新建毛坯住房,并给予装修补贴费,服务满8年后,产权归个人所有。
(二)给予教授津贴30-50万元不等。根据学科专业,招聘时确定具体数额,教授津贴分8年平均按月发放。
(三)给予科研启动费,文科8万元、理工科10万元。
(四)解决配偶或一个子女的编制,安排适当工作。配偶或子女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安排在教学岗位工作;不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安排在非教学岗位工作;已有工作的,可办理调动手续。
(五)服务期限:8年。
3.第五层次:博士
(一)免费提供一套面积为120m2的新建毛坯住房,并给予装修补贴费,服务满8年后,产权归个人所有。
(二)给予博士津贴20-40万元不等,根据学科专业,招聘时确定具体数额,博士津贴分8年平均按月发放。
(三)给予科研启动费,文科5万元、理工科8万元。
(四)对未取得副教授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优先向自治区推荐申报副教授职称。对已取得副教授职称的博士研究生,符合教授任职资格条件的,学校优先向自治区推荐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五)解决配偶编制,安排适当工作。配偶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可安排在教学单位相应工作;不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安排非教学岗位工作。同时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六)服务期限:8年。
4.第六层次:任职年限满三年及以上、学院急需的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副教授
(一)给予副教授津贴8-30万元不等,根据学科专业,招聘时确定具体数额,副教授津贴分8年平均按月发放。
(二)给予科研启动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3万元。
(三)符合教授任职资格条件的,当年即可推荐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四)提供租住房一套或以成本价购买学校的集资房。
5.第七层次:优秀青年硕士
(一)中科院及“985”工程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生活补助费、科研启动费标准见下表,生活补助费分3年平均按月发放:
| 中科院、“985”工程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生活补助及科研启动费标准 |
学科 |
学科方向 |
生活补助费 |
科研启动费 |
中国语言文学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4万元 |
5000元 |
汉语国际教育 |
4万元 |
5000元 |
外国语言文学 |
英语语言学方向,翻译方向或文学方向 |
4万元 |
5000元 |
语言学方向,翻译方向或文学方向 |
4万元 |
5000元 |
法学 |
经济法学 |
4万元 |
5000元 |
教育学 |
课程与教学论 |
4万元 |
5000元 |
美术学 |
美术史论方向 |
4万元 |
5000元 |
中国画工笔人物方向 |
4万元 |
5000元 |
生物学 |
动物细胞工程 |
4万元 |
5000元 |
化学 |
有机化学 |
4万元 |
5000元 |
无机化学 |
4万元 |
5000元 |
音乐与舞蹈学 |
民族音乐学或中国传统音乐方向 |
4万元 |
5000元 |
数学 |
基础数学 |
6万元 |
5000元 |
新闻传播学 |
广告学 |
6万元 |
5000元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管理学 |
8万元 |
5000元 |
经济学 |
经济统计学(会计学) |
8万元 |
5000元 |
经济统计学(数量经济学) |
8万元 |
5000元 |
音乐学 |
音乐表演(维吾尔民族乐器) |
8万元 |
5000元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精细化学品工艺 |
10万元 |
5000元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网络工程 |
10万元 |
5000元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10万元 |
5000元 |
机械工程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0万元 |
5000元 |
(二)一般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生活补助费、科研启动费标准见下表,生活补助费分3年平均按月发放:
| 一般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生活补助及科研启动费标准 |
学科 |
学科方向 |
生活补助费 |
科研启动费 |
数学 |
基础数学 |
4万元 |
5000元 |
新闻传播学 |
广告学 |
4万元 |
5000元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管理学 |
6万元 |
5000元 |
经济学 |
经济统计学(会计学) |
6万元 |
5000元 |
经济统计学(数量经济学) |
6万元 |
5000元 |
音乐学 |
音乐表演(维吾尔民族乐器) |
6万元 |
5000元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精细化学品工艺 |
8万元 |
5000元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8万元 |
5000元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网络工程 |
8万元 |
5000元 |
机械工程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8万元 |
5000元 |
(三)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所在单位有空岗的情况下,符合讲师评审条件的,可申报评审讲师职称;符合副教授任职资格条件的,学校向自治区推荐申报副教授职称。
(四)提供租住的单身公寓。
(五)服务期限:5年。
6.第八层次:我院2014年新办、紧缺专业所需毕业硕士研究生及部分优秀本科生
(一)我院新办、紧缺专业所需毕业硕士研究生,生活补助费、科研启动费标准见下表,生活补助费分3年平均按月发放:
| 新办、紧缺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生活补助及科研启动费标准 |
学科 |
学科方向 |
生活补助费 |
科研启动费 |
电气工程 |
电机与电气;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15万 |
20000元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 |
15万 |
20000元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0万 |
20000元 |
统计学 |
统计学 |
10万 |
20000元 |
音乐与舞蹈学 |
舞蹈表演或舞蹈教育方向 |
10万 |
20000元 |
金融学 |
金融学 |
10万 |
20000元 |
环境工程 |
水污染方向、大气污染方向 |
10万 |
20000元 |
(二)我院新办、紧缺专业中电气工程、土木工程的优秀本科生,除享有我院编制内同类人员各项工资和福利外,还发放生活补助费5万元,分3年平均按月发放。
(三)提供租住的单身公寓。
(四)服务期限:5年。
三、其他
1. 夫妻双方同属招聘的高层次人才,且都应享受住房待遇的,一方提供住房,另一方按照住房成本价,根据服务期按月发放现金。
2. 以上所有各类补贴和科研启动费为税前数额。
3. 对招聘的人才,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签订协议。
4.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