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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师范学院2014年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为加快喀什大学建设步伐,学校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力度,使人才引进工作更好地为学院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对象

    1.第一层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第二层次:曾进入第二轮评审的院士候选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的学科带头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名师;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或以上条件相当水平者;
    3.第三层次:曾入选各省市设立的省级学者和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海外著名大学教授或相当层次人才;或以上条件相当水平者;
    4.第四层次:教授;
    5.第五层次:博士;
    6.第六层次:任职年限满三年及以上、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副教授;
    7.第七层次:优秀中青年硕士;
    8.第八层次:我院2014年新办、紧缺专业所需的硕士研究生及部分优秀本科毕业生。
    以上八个层次的人才招聘对象中,第一、第二、第三层次不受年龄限制;第四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第五、第六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第七、第八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招聘人才享受的待遇

    招聘的八个层次人才除享有我院编制内同类人员各项工资及福利外,还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1.第一、二、三层次人才待遇面议。

    2.第四层次:教授
   (一)免费提供一套面积为120m2的新建毛坯住房,并给予装修补贴费,服务满8年后,产权归个人所有。
   (二)给予教授津贴30-50万元不等。根据学科专业,招聘时确定具体数额,教授津贴分8年平均按月发放。
   (三)给予科研启动费,文科8万元、理工科10万元。
   (四)解决配偶或一个子女的编制,安排适当工作。配偶或子女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安排在教学岗位工作;不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安排在非教学岗位工作;已有工作的,可办理调动手续。
   (五)服务期限:8年。

    3.第五层次:博士
   (一)免费提供一套面积为120m2的新建毛坯住房,并给予装修补贴费,服务满8年后,产权归个人所有。
   (二)给予博士津贴20-40万元不等,根据学科专业,招聘时确定具体数额,博士津贴分8年平均按月发放。

   (三)给予科研启动费,文科5万元、理工科8万元。
   (四)对未取得副教授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优先向自治区推荐申报副教授职称。对已取得副教授职称的博士研究生,符合教授任职资格条件的,学校优先向自治区推荐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五)解决配偶编制,安排适当工作。配偶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可安排在教学单位相应工作;不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安排非教学岗位工作。同时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六)服务期限:8年。

    4.第六层次:任职年限满三年及以上、学院急需的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副教授
   (一)给予副教授津贴8-30万元不等,根据学科专业,招聘时确定具体数额,副教授津贴分8年平均按月发放。
   (二)给予科研启动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3万元。
   (三)符合教授任职资格条件的,当年即可推荐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四)提供租住房一套或以成本价购买学校的集资房。

    5.第七层次:优秀青年硕士
   (一)中科院及“985”工程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生活补助费、科研启动费标准见下表,生活补助费分3年平均按月发放:

中科院、“985”工程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生活补助及科研启动费标准

学科

学科方向

生活补助费

科研启动费

中国语言文学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4万元

5000元

汉语国际教育

4万元

5000元

外国语言文学

英语语言学方向,翻译方向或文学方向

4万元

5000元

语言学方向,翻译方向或文学方向

4万元

5000元

法学

经济法学

4万元

5000元

教育学

课程与教学论

4万元

5000元

美术学

美术史论方向

4万元

5000元

中国画工笔人物方向

4万元

5000元

生物学

动物细胞工程

4万元

5000元

化学

有机化学

4万元

5000元

无机化学

4万元

5000元

音乐与舞蹈学

民族音乐学或中国传统音乐方向

4万元

5000元

数学

基础数学

6万元

5000元

新闻传播学

广告学

6万元

5000元

管理学

旅游管理、管理学

8万元

5000元

经济学

经济统计学(会计学)

8万元

5000元

经济统计学(数量经济学)

8万元

5000元

音乐学

音乐表演(维吾尔民族乐器)

8万元

5000元

化学工程与技术

精细化学品工艺

10万元

5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网络工程

10万元

5000元

信息与通信工程

通信与信息系统

10万元

5000元

机械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0万元

5000元

   (二)一般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生活补助费、科研启动费标准见下表,生活补助费分3年平均按月发放:

一般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生活补助及科研启动费标准

学科

学科方向

生活补助费

科研启动费

数学

基础数学

4万元

5000元

新闻传播学

广告学

4万元

5000元

管理学

旅游管理、管理学

6万元

5000元

经济学

经济统计学(会计学)

6万元

5000元

经济统计学(数量经济学)

6万元

5000元

音乐学

音乐表演(维吾尔民族乐器)

6万元

5000元

化学工程与技术

精细化学品工艺

8万元

5000元

信息与通信工程

通信与信息系统

8万元

5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网络工程

8万元

5000元

机械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8万元

5000元

   (三)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所在单位有空岗的情况下,符合讲师评审条件的,可申报评审讲师职称;符合副教授任职资格条件的,学校向自治区推荐申报副教授职称。
   (四)提供租住的单身公寓。
   (五)服务期限:5年。

    6.第八层次:我院2014年新办、紧缺专业所需毕业硕士研究生及部分优秀本科生
   (一)我院新办、紧缺专业所需毕业硕士研究生,生活补助费、科研启动费标准见下表,生活补助费分3年平均按月发放:

新办、紧缺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生活补助及科研启动费标准

学科

学科方向

生活补助费

科研启动费

电气工程

电机与电气;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15万

20000元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

15万

20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10万

20000元

统计学

统计学

10万

20000元

音乐与舞蹈学

舞蹈表演或舞蹈教育方向

10万

20000元

金融学

金融学

10万

20000元

环境工程

 水污染方向、大气污染方向

10万

20000元

   (二)我院新办、紧缺专业中电气工程、土木工程的优秀本科生,除享有我院编制内同类人员各项工资和福利外,还发放生活补助费5万元,分3年平均按月发放。
   (三)提供租住的单身公寓。
   (四)服务期限:5年。

    三、其他

    1. 夫妻双方同属招聘的高层次人才,且都应享受住房待遇的,一方提供住房,另一方按照住房成本价,根据服务期按月发放现金。
    2. 以上所有各类补贴和科研启动费为税前数额。
    3. 对招聘的人才,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签订协议。
    4.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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