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招聘条件和聘任待遇依照湖南省 "芙蓉学者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湘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招聘条件:
一、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国内学者必须同时具有教授职称);
二、长期从事科研教学工作,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放宽到55周岁);
三、近五年内主持两项国家级项目;
四、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排名前3名)或获得过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排名前2)或获得过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排名第一)[省部级奖是指: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委颁发的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哲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
五、近五年内在本学科领域权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
六、理工科应聘人员近五年内出版过学术著作或获得过专利或获得过技术发明,文科应聘人员近五年内出版过学术著作(均要求排名第一);
七、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以及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和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具有创建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创新性思路、构想、计划、水平和能力;
八、担任高等学校校级领导职务人员,原则上不得聘为特聘教授。
主持过国家重大项目(国家863、973计划项目和国家基金重大项目等)的应聘人员或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应聘人员,其他条件可由学校特聘教授聘任考核委员会适当放宽。
聘任待遇及工作生活条件
一、在校工作9个月以上的特聘教授,学校发"特聘教授工作津贴"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聘期内同时享受与学校同类教职工相同的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采取柔性工作时间的特聘教授,学校发"特聘教授工作津贴"每人每月1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到校工作月计发)。
二、在聘期内特聘教授以湖南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到的各级各类科学研究项目、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各级各类成果奖励、获得的各种发明专利,均按学校当年规定的科研奖励政策进行相应的配套和奖励。
三、学校每个聘期为每位特聘教授提供教学科研工作经费10万元,解决特聘教授教学科研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以及交通费和差旅费。
四、学校为特聘教授配备办公室一间(含计算机、打印机、网络设备、传真机、电话、空调等设施),为每个特聘教授岗位提供实验室和资料室等建设经费(理工科特聘教授岗位50—150万元,文科特聘教授岗位20—50万元,从各学院学科建设经费中开支),并为特聘教授提供来校工作期间的临时住房和生活设施。在聘任期内,设岗二级单位应为特聘教授配备具有良好教学科研潜质的工作助手,组建好相关学科的学术团队。
五、应聘者如为两院院士或曾为"长江学者"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等国内著名学者,特聘教授工作津贴另行面议;如其带领的学科组其他人员愿意一起来校工作,按学校当年招聘各类人才引进办法规定的相应待遇进行接受或聘任。
“湘江学者计划”海外讲座教授
具备条件:
一、能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海外高水平大学的全职且具有助理教授职称以上的学者。
三、具有扎实的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学科前沿的专业知识,有较长时间的从教经历和科研工作经验。
四、"湘江学者计划"海外讲座教授来校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经费使用:
"湘江学者计划"海外讲座教授来校工作按实报销经济舱国际旅费往返一趟。其他经费实行包干制,具体标准:在校工作期间的食宿费500元?人?天(如果学校提供一套专用住房的则补助生活费200元?人?天);学术讲座每单元2000元(含税),旅游补助2000元?人?次(含税)。
联系方式:
湖南科技大学主页:www.hnust.cn
联系人:皮老师
联系电话:0731-58290012
电子邮箱:hnustrs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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