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虐童嫌疑人律师申请保释 公安撤案继续侦查

  温岭幼师虐童事件昨日又有最新进展,早报记者昨日从温岭市宣传部门获悉,由于当地检察机关对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批捕颜艳红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该案需要补充侦查。同时,因在提请批捕期间,嫌疑人亲属曾向相关部门提出了要求司法鉴定的请求,昨日,温岭市公安局依法向检察机关撤回颜艳红案,继续侦查。

  而本案另一名为颜艳红拍摄“虐童照片”的幼教童某1日拘留期满已被释放。据警方介绍,虽然童某为颜艳红拍摄了此张“虐童照片”,但在此期间,童某并没有参与虐待孩子的行为,主观并无恶意,所以警方在事件发生后,仅对童某作出了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7日的决定。

  警方或再次提请批捕

  10月25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颜艳红被温岭市公安局立案并刑事拘留, 10月29日,温岭警方在侦查终结后依法向温岭检察院递交了提请批捕颜艳红的申请。

  根据规定,警方对被刑事拘留的人认为有逮捕必要的,最长应当在30日内向同级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并送交警方执行。

  昨日,温岭市宣传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早报记者表示,该案已由警方补充侦查,颜艳红仍在看守所中。

  昨日,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麻策律师表示,虽然此次颜艳红以“寻衅滋事罪”为由的批捕申请被警方撤回继续侦查,但不排除警方以其他罪名立案向检察机关提请批捕的可能性。

  麻策表示,颜艳红以极端的手法虐待、侮辱小朋友并通过互联网途径公开传播,在一定程度上对小朋友造成了极大的人格精神伤害。对此,警方很可能以“侮辱罪”对颜立案。

  “虽然‘侮辱罪’一般属于‘自诉案件’,需要被害人自行向法院上诉后才会被处理,但法律规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可以由警方立案。”麻策说。

  麻策称,寻衅滋事罪在刑法中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根据浙江司法实践,其主要表现为出于耍威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三人以上轻微伤的,或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等致使他人无法正常生活、工作等行为。

  “颜艳红此次的批捕申请未被批准,不排除检察机关在调查后认为颜艳红在形式上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可能”。麻策表示。

  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吴建胜律师曾对早报记者表示,我国没有“虐待儿童罪”罪,且颜某的行为也无法构成“虐待罪”、“故意伤害罪”等的认定要素,虽然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但最终很可能不被检方批准逮捕。因为以“涉嫌寻衅滋事”立案虽然追究了当事人的刑责,但其罪名的认定却是“勉强符合,较牵强”,容易造成侵权人受到的惩罚与其恶劣的侵权行为不成正比的情况。

  律师拟申请保释颜艳红

  昨日,山东翼齐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维玉律师在接受采访时向早报记者确认,目前其本人已经接受颜艳红父亲的委托,为颜艳红提供法律帮助,担任颜艳红的代理律师。

  张维玉认为,虽然颜艳红的行为肯定是错误并触犯法律的,但仅以现有的证据对其认定为涉嫌寻衅滋事则极为不妥,没有法律依据。

  张维玉表示,目前,通过网络的传播,公众舆论和公众对颜艳红案本身产生了很大的不利因素,甚至导致了一部分人对该案具体事实的误解,“如有报道说,网络上颜艳红虐童照片有700多张,但是据我的得到的数据,在所谓的700多张照片中,有涉嫌虐待嫌疑的照片实际数额仅为20多张。这完全与事实相违背”。“对于颜艳红案,我们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以讹传讹。”张维玉说。

  张维玉表示,下一步,他将从山东再次赶往温岭,了解该案的相关进展,如有可能,他将会依照法律为颜艳红申请保释。

  返回首页
Copyright @ 2020ShuoBo114.com All Right Reserved 硕博人才网 版权所有
第一域名:www.shuobo114.com第二域名:www.shuobo114.cn
硕博人才网是提供人才、招聘服务的人才招聘网站,是国内知名人才招聘品牌,信誉保证。并提供招聘会信息、人才市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