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根据您的建议,公司逐步规范了职工的社保缴纳,现在170名职工已经全部缴纳了社保。”近日,山西省沁水县人民法院嘉峰人民法庭庭长王浩来到捷通公司(化名)回访时,该公司负责人向其介绍。
事情还得从几个月前说起。今年60岁的郑大坤(化名)是捷通公司的退休职工。工作的6年间,公司并未给他缴纳过社保。在向沁水县嘉峰镇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咨询后,郑大坤提起诉讼。
王浩受理该案后,依据在案事实,运用“树理”调解法,稳妥化解了这起涉及劳动者权益的纠纷。
“沁水县是人民作家赵树理的故乡,我们发现赵树理善做群众工作、始终站在群众立场上的初心与‘如我在诉’的理念一脉相承。”王浩介绍,沁水县人民法院深挖赵树理文化精髓,将“上土炕说土理”“用土办法解决土事情”的智慧,与审判工作有机融合,创建了“树理融”党建品牌,巧用“树理”调解法化解纠纷。
在受理案件第二天,王浩和调解员王艳飞来到捷通公司,经查,还有另外7名职工也面临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问题。
“郑师傅工作了6年,连最基本的社保权益都得不到保障,于法于情于理,这都说不过去。”王浩搬了把凳子坐下,拉家常似的从企业经营不易聊起,聊到法律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刚性规定。公司负责人深受触动。
这边刚聊完,王浩和王艳飞又来到郑大坤家中。郑大坤拿着一沓厚厚的工资条和排班记录,“我就是想要个公道”。
王浩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严肃向企业指出用工不规范的法律风险,引导企业树立守法诚信、关爱员工的理念,另一方面向郑大坤客观说明企业面临的困难,劝其理性协商解决。
经调解,双方协商一致。捷通公司分两期向郑大坤支付未缴纳社保造成的损失以及加班费等共计3万元。随后,王浩以该案为示范,指导捷通公司一揽子调解了与其他7名未缴纳社保职工的补偿事宜,同时建议公司全面排查用工风险、规范员工的社保缴纳及休息休假制度,将潜在纠纷化解在了源头。
